民族政策法规

七十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是什么?

来源:统一战线 发表日期:2016-12-26 19:57:00

 

    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是什么?

  不同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根据中心工作的需要,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有所不同。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国家需要大批的党政干部包括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革命和建设。为此,国家实行了“以培养普通政治干部为主,迫切需要的专业技术干部为辅”的方针,培养了大量的少数民族干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已经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也调整为“大力培养四化所需要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少数民族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步入九十年代,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最大特点就是致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千方百计地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必须适应民族工作的这一任务和特点。为此,19931230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廉洁勤政,密切联系各民族群众,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为此,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计划地扩大干部数量,拓宽来源,重点培养和充实各类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大胆选拔使用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干部,着力提高民族地区各级领导班子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能够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集体,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