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
2.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
3.协助拟订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和措施,协助承办有关事务。
4.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5.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6.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7.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
8.指导县(市、区)民族和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说明部要说明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民族科、宗教科、办公室三个。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表1 |
|||
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417.08 |
一、基本支出 |
287.08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0.00 |
二、项目支出 |
130.00 |
三、其他资金 |
0.00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417.08 |
本年支出合计 |
417.08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0.00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0.00 |
六、结转下年 |
0.00 |
收入总计 |
417.08 |
支出总计 |
417.08 |
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表2 |
|
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一、预算拨款 |
417.08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417.08 |
基金预算拨款 |
0.00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0.00 |
教育收费 |
0.00 |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0.00 |
三、其他资金 |
0.00 |
事业收入 |
0.00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其他收入 |
0.00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417.08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0.00 |
收 入 总 计 |
417.08 |
表3 |
||
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
一、基本支出 |
287.08 |
|
工资福利支出 |
166.60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63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4.85 |
|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5.00 |
|
二、项目支出 |
130.00 |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目 |
120.00 |
|
宗教事务项目 |
10.00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0.00 |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417.0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00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0.00 |
|
六、结转下年 |
0.00 |
|
支 出 总 计 |
417.08 |
表4 |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417.08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417.08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417.08 |
本年支出合计 |
417.08 |
表5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
单位名称: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417.08 |
287.8 |
13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34.84 |
234.8 |
0.00 |
20123 |
民族事务 |
204.32 |
204.32 |
0.0 |
2012301 |
行政运行 |
204.32 |
204.32 |
0.0 |
2012399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120.00 |
0.0 |
120.00 |
2012499 |
其他宗教事务支出 |
10.00 |
0.0 |
10.00 |
201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52 |
30.52 |
0.0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52 |
30.52 |
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和就业支出 |
35.16 |
35.16 |
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5.16 |
35.16 |
0.0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1.62 |
11.62 |
0.0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3.54 |
23.54 |
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7.08 |
17.08 |
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7.08 |
17.08 |
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92 |
15.92 |
0.0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15 |
1.15 |
0.0 |
表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单位名称: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8年预算 |
|
合 计 |
287.08 |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166.60 |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
[30101]基本工资 |
45.10 |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
[30102]津贴补贴 |
77.74 |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
[30103]奖金 |
0.00 |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3.54 |
[50103]住房公积金 |
[30113]住房公积金 |
15.92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4.00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63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3.1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2]印刷费 |
0.03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4]手续费 |
0.04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5]水费 |
0.06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6]电费 |
0.94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7]邮电费 |
0.62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1]差旅费 |
11.2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28]工会经费 |
2.26 |
[50201]办公经费 |
[30229]福利费 |
0.11 |
[50201]办公经费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8.66 |
[50202]会议费 |
[30215]会议费 |
1.62 |
[50203]培训费 |
[30216]培训费 |
1.50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6]劳务费 |
0.45 |
[50206]公务接待费 |
[30217]公务接待费 |
1.97 |
[50207]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79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20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5.00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5.00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4.85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1]离休费 |
11.62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2]退休费 |
41.22 |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00 |
表7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
4.76 |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0.00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2.79 |
|
1.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79 |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1.97 |
注: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表8 |
|||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0.00 |
0.00 |
0.00 |
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在以下必须公开的基本说明基础上,可根据本部门情况加以细化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417.08 万元,比上年 增加41.06 万元, 增长10.92 %,主要原因是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4万元、住房补贴1.52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额2.63万元、车改个人交通补贴增加0.24万元等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417.08 万元,比上年 增加41.06 万元, 增长10.92 %,主要原因是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4万元、住房补贴1.52,住房公积金增加额2.63万元、车改个人交通补贴增加0.24万元等收入预算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4.76 万元,比上年 减少3.37 万元, 下降41.45 %,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减少2 万元, 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 今年没有计划安排出(境)的相关事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9 万元),比上年 减少0.61 万元, 下降17.94 %,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 1.97 万元,比上年 减少0.76 万元, 下降26.74 %,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37.11 万元, 比上年 减少0.04 万元, 下降0.11 %,主要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5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5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 65.90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0 平方米,车辆 1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 4.72 万元,主要是 复印机1台、空调2台、台式电脑2台、便携式电脑1台 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
预算数 |
绩效目标 |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
120万元 |
完成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少数民族群众创业致富提供良好条件,从而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
宗教团体聘请人员经费及宗教专项经费 |
10万元 |
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加强宗教团体管理和宗教专项经费。 |
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以下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