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韶关市民族宗教局 时间: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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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年度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
面向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责任科室 及负责人 |
目标要求 |
完成时限 |
任务和 内容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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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1.《宗教事务条例》 2.《广东省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条例》 |
1.《宗教事务条例》讲座1次 2.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学习1次以上 |
1.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2.市级宗教团体和市管宗教场所集中学法活动 3.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4.编印和分发宣传资料 |
1.应邀参加全市性大型普法活动 2.与相关部门开展“法律进场所”活动 |
1.宗教科 林光民 2.民族科 梁妙珍 |
1.增强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群众自觉学法、用法意识。 2.民族宗教领域更加和谐稳定,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
全年 |
市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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