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党委出题、党派调研”工作安排,民进韶关市委会组织开展了“盘活资源资产”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组前往湖北、湖南等地学习经验做法,深入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详细了解我市资源资产情况,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研究探索盘活利用工作。
一、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资源资产盘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组织专题研究,以“加快推进资源资产价值化”为切入点,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全面摸排、健全监管、创新模式、完善制度,统筹资源盘活利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招引扩大有效投资,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见行见效,大量沉睡资源资产综合效益得到明显提升。但与此同时,我市待盘活利用的闲置低效国有资源资产总量依旧巨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有批而未供土地约4万亩;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未房改住房、道班房资产、机构改革留存资产或闲置用房138宗、5.9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和未分配棚改房资产48.04万平方米,闲置土地13项、42.3万平方米;市属国有企业可盘活房屋、土地、债权、股权等实物资产共643宗,面积约114.14万平方米,账面价值约17.95亿元;镇、村资源资产,闲置2720宗,占比约34.45%;市辖三区登记在中省国企、行政事业单位名下的国有土地有4.95万亩,其中连片面积10亩以上的未使用地近2万亩。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发掘摸查还需深入。一是摸查范围存在盲区。此前摸排工作主要集中于土地、房产、水利、林权等传统领域,对后续可创新运作的能源、数据、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新型资源资产覆盖不足。二是标准化精细化程度不够。因摸查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资源资产价值发现力量较为单薄,摸排分类和精细要求不够,许多资源资产家底依旧不够清晰。如部分镇、村对资源资产的清查登记不规范,一定程度上存在漏登、错登现象。三是动态挖掘不够深入。随着新政策的实施、新技术的应用,资源资产属性持续发生动态变化,对资源资产动态发现投入日显不足,不能在政策更新和技术迭代条件下,及时做出反应,影响价值最大化发现与挖掘。
(二)统筹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量化评估体系不完善。资源资产的价值化核算处于探索阶段,部分资源资产还未构建相对科学的价值评估体系,没有统一合理的量化标准,缺乏会计处理方式,无法客观反映和有效评估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利于后期价值化盘活。二是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资源资产种类多、数量大、分布散,管理分布在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及市属国企等单位,彼此缺乏数据共享,影响整体盘活。三是日常使用谋划欠科学。部分国有资产缺乏统筹谋划,盘活利用比例较低,使用收益不佳,项目实施与预期有差距。
(三)限制因素仍然较多。一是部分权属不够清晰。部分土地林地产权关系划分不清,权利交叉重叠,统计数据有一定偏差;部分镇、村资源资产漏登、少登、错登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困难。部分资源资产历史跨度大、涉及主体多、关联政策广,加之协调化解处理机制不够完善,问题拖而未决导致闲置。三是部分资源投资效益欠佳。受地理位置、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限制,部分资源资产开发成本高、收益低,市场吸引力不足。如,部分原市属破产关闭、退出企业移交的剩余留存资产,房龄较长,破损严重,规模以上优质资产数量较少,市场接受度低,以出售方式盘活的难度较大。
(四)盘活力度还需加大。一是盘活利用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土地、房屋等资产盘活路径探索不够,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以物业租赁、出售为主,急需探索多元化路径。二是招商引资推介还需扩展。系统谋划和整体包装不足,项目吸引力较弱,难以招引实力雄厚的投资主体,形成规模效应。三是市场化运营机制还不健全。国有闲置资产运营仍以行政调配为主导,缺乏专业的市场运作手段。从资产改造规划、招商策略制定到后期运营管理,尚未形成科学高效的闭环。四是价值优势未充分展现。多元化传播平台的信息整合和有效宣传待加强,优质资源资产曝光度和关注度不足,宣传内容形式相对单调,导致许多优质资源资产“待字闺中”。
(五)政策措施还有缺位。一是政策供给稍显乏力。部分制度政策未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如《韶关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施行已有五年,相关条款亟需修改完善。二是部门合力有待加强。资源资产盘活涉及的部门间协同机制尚不健全,盘活工作涉及属地和部门条块分割,统筹难度大。三是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市县两级对闲置低效资源资产盘活工作的量化评价还不成熟,缺乏客观全面的评价和奖励约束机制,导致部分单位主动盘活的积极性不高。
三、措施建议
完善资源资产管理和盘活机制,加快闲置低效资源资产盘活利用,是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的重要抓手;是落实财政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过“紧日子”要求的必要措施;是努力实现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加强统筹全面梳理,不断完善资源资产统筹管理机制。一是坚持系统思维,“一盘棋”合力推进。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格局,在市级层面“一盘棋”高规格统筹资源资产管理和盘活利用,完善权责明晰、统一协调、措施有力的监管体系,避免多重管理或管理缺位,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二是深入清查梳理,“一本账”全面纳统。聚焦“全域”“全方位”“全要素”覆盖,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对资源资产开展大盘查,确保全盘纳入、不留盲区、清仓见底。既要全面清查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能源、风光、港口码头岸线等显性资源,也要全面摸清城镇供水排水供气、垃圾焚烧发电和垃圾固废处理、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公共停车、充电桩、体育旅游设施等可市场化配置的特许经营权资源,核实可盘活利用的特许经营权项目种类、规模、现状。结合“百千万工程”健全“三资”清理排查登记制度,全面梳理农村资源资产情况,避免漏项、缺项。整合数据台账,制定资源资产盘活利用五年计划、年度计划,逐宗明确盘活和再投资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提升数据信息化,“一张图”动态统管。加快建设韶关市国有资源资产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打破各部门信息化平台数据壁垒,健全资源资产数据库,构建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资源资产“一张图”,全面落实资源资产全生命周期在线监管,对资源资产动态实时跟踪,为实施市场化、多元化的盘活利用夯实信息基础。
(二)解放思想因地制宜,探索资源资产盘活利用方法路径。一要思想破冰敢闯敢试。要打破“守成求稳”思维,摒弃“等、靠、要”观念,强化市场化经营意识,主动跳出传统经营框架,以开放姿态对接市场需求,按照“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的原则,积极探索资源盘活新路径,久久为功谋划产业发展。二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走出去”,学习兄弟省市资源资产管理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拓宽经营思路,挖掘资源资产潜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做好增资盘活文章。如:武汉市利用废弃矿坑改造文旅综合体;崇阳县首创“五权”打包出让;嘉鱼县开发原水贷和取水贷产品等做法。三要加强研究探索路径。要主动借力“百千万工程”“双百行动”,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深入开展价值实现重大问题研究,探索简便易行且可推广复制的资源资产价值实现韶关路径。
(三)制度创新化解疑难,主动破解资源资产盘活利用难题。一是完善制度,为资源盘活解绑。坚持问题导向,遵循松紧结合弹性发展的原则,针对性完善相关政策。加快修订出台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定期评估实施情况,及时调整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增强国企在物业租赁中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健全完善国有资产交易流转、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等制度,促进资源资产有序流动和整合。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落实监督制度。二是尊重历史,全面加快确权登记。建立权属登记会商机制,尽快完善权籍调查,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对于原始权证资料缺失,用地、消防、竣工验收等手续不齐全的项目,可借鉴天津市盘活存量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项目规划土地及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做法,经属地政府论证可盘活利用需予以保留的,可完善规划、土地及不动产登记手续。对于未随机构改革而重新变更登记主体的项目,要建立容缺办理证照机制,按照“尊重历史事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确权办证。对于短时间无法完成产权划转管理的,探索建立经营权代管机制,以避免闲置。三是理顺机制,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跨部门联席会商机制,定期不定期协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完善重点问题化解清单,实行“一事一档一策”动态销号管理,同步搭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线索、进展、政策等信息实时互通。
(四)推动国资“三化”改革,构建资源资产金融盘活体系。学习借鉴湘鄂等省“三化”(即一切国有资源尽可能资产化,一切国有资产尽可能证券化,一切国有资金尽可能杠杆化)改革经验,加快构建我市资源资产金融盘活体系。一是聚焦“什么资源、价值多少”,推动国有资源资产化。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科学公正开展价值评估,形成“权属清晰、价值明确、动态追踪”的资源资产档案;推动资源分类转化利用,对公益性资源(如公共水利设施、生态林地)通过特许经营模式注入市场主体,对经营性资源(如土地、矿权)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市场化配置,对行政事业性闲置资源(如闲置办公用房、设备)纳入“公物仓”统一调剂共享,确保国有“三资”价值精准量化,从“无形”变“有形”,全面转化为可运营增值的资产形态。二是聚焦“如何变现、如何流动”,深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分类建立资产证券化项目储备清单,重点梳理实物、股权、债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五类资产,优先将现金流稳定的基础设施、文旅养老设施等纳入备选池。推动基础设施REITS扩围提质,简化已上市REITS扩募审批流程,鼓励交通、市政、环保等领域优质项目申报。拓展多元化证券化路径,支持国企盘活商业地产、未来收益权等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共享租赁收益、国企并购重组资产探索证券化运作。建立证券化项目全流程服务机制,确保资产合规高效对接资本市场。三是聚焦“如何放大、如何引导”,推动国有资金杠杆化。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与资金统筹整合,全面清查低效闲置资金,构建“预算编制—执行—评价—应用”闭环管理体系。创新资金撬动模式,推进“拨改投”转型,重构政府产业基金矩阵重点投向种子期项目。构建“政府基金+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联动体系,通过贴息补助、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跟进。严守“不新增隐性债务、不虚增财政收入”等红线,建立资金杠杆运用绩效评估机制,对撬动社会资本比例高、投资效益好的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实现效益最大化。
(五)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创新实现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实施“四个一批”策略,推动国企“三资”破局。“谋划一批”,聚焦新能源、大健康、大数据、低空经济等领域,加速布局新兴业态,落地一批优质项目。“增盈一批”,不断拓展市场化业务,实现营收增长,提升国企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减亏一批”,针对困难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开发新业态、创新运营模式、实施成本控制、改善经营质量,实现减亏或扭亏为盈。“清退一批”,大力推进低效企业退出和资产整合,加大“两非”“两资”清理处置力度,坚决退出低效无效资产与“空壳”企业,进一步整合优化国资布局。二是创新资产管理模式,提升财政效能。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产业用地多元化供应、土地混合开发等土地要素供应模式,系统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用地处置,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放活集体林经营改革,拓宽国有林利用路径,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林业资源盘活。优化配置岸线资源,提高港口岸线整体利用效率。完善“净矿”出让和竞争性配置机制,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找矿和绿色开发,促进矿产资源产业延伸。三是用好用活政策工具,精准匹配资源资产。用好促进服务消费新政策,盘活城市商圈优质国资房产;招引乡村酒店民宿,活化镇村大量闲置农村小学、卫生院等资产;用好低空经济发展政策,探索拓展低空业态,开发低空经济蓝海;用好国家公园创建政策,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开放式生态游憩体验区。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助推产业加速发展。聚焦优势产业链、锚定市场需求,加快落地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和行业带动力的龙头项目。抓紧完成产投集团组建工作,鼓励以投带引,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链招商引资,实现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双赢。
(六)强化落实保障措施,长效激发资源资产增值活力。一是落实长效监管机制。构建“底数清查—过程管控—风险防控—绩效评估”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破解“家底不清、处置随意、监管缺位”等痛点难题。落实人大报告制度和审计责任,促进监管责任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抓实常态长效监管。二是完善评价奖励体系。在国资监管平台增设核算评估模块,健全管理和盘活利用评价评估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资源资产损失的及时提醒,切实加强动态监管。三是多渠道全媒体宣传。完善韶关形象宣传体系,充分利用既有宣传路径和新媒体平台,逐步拓展宣传矩阵,及时发布资源资产信息,精心包装突出亮点优势,吸引各界资本来韶投资,让闲置资源资产在新发展阶段迸发新活力。
(民进韶关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