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品与物质产品、文化产品一样重要,都属于支撑现代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三类产品。我国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短缺的时代已经结束,生态产品短缺的问题成为今后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生态产品主要指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通常分为生态物质产品、生态调节服务产品和文化服务产品三大类。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从源头上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必须脚踏实地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路径,坚持绿色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并重,在保持优良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障生态产品供给,努力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加快发展生态产业,稳步提高地方竞争力,有效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实现生态产品价值,需要长期的坚持和努力,需要长远的谋划和稳健坚实的步伐。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坚持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济思想、法治思想和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逐步解决好依靠谁去谋划、投资、建设、经营进而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这个关键问题,才能探索出符合韶关实际的现实路径。同时,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以科学技术创新驱动为支撑,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市县与市场主体的关系,有效打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在政策供给和保障生态产品供给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现代市场主体在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方面的积极性,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虚心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和推进举措,努力实现我市生态产品的最大价值。从现阶段情况来看,建议抓好以下五个重点方面。
努力实现矿产资源价值最大化
一是项目申报与资金筹措。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因此矿产资源储备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部门,可通过积极申请国家、省级相关的勘查基金项目作为矿产资源储备资金的部分来源,如赣州的钨和稀土储备资金来自省和国家的勘查基金项目。
二是制定矿产资源储备管理办法。划定储备矿产地筛选与储备区划定,主要包括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矿产地、产能严重过剩矿种矿产地、自然保护地内已探明的大中型以上规模矿产地、特殊和稀缺重要矿种矿产地等。参考我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可根据我市矿产资源禀赋及供需形势,出台韶关市矿产资源储备管理办法,明确我市矿产资源储备的总体要求,提出储备规划计划、入库储备标准、管护与供应、资金管理、监管责任等相关内容。
三是做好矿产资源保护。严格准入条件、落实矿产资源保障措施、源头保护;整顿矿业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控制总量和开发利用规模。在矿产资源的保护过程中充分发挥现代装备技术、卫星遥感、监测预警技术的功能作用,更好地进行矿产资源的保护、查违、处罚、监测。
四是实施矿产地储备区域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推动矿产地内建设用地清退和修复,通过对矿产地储备区域保护修复、综合整治,探索城市固废处理与矿坑生态修复协同解决模式,提升储备地生态质量,推动矿产地储备区域资源环境综合利用与保值增值。针对共生和伴生矿,在节约集约利用基础上,推动形成综合高效开发利用模式。
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综合效益
一是全面挖掘水资源价值,开发水经济项目。要加快完成《韶关市水经济发展综合规划》《韶关市水网建设规划》的编制,聚力全省“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和水网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北江、新丰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粤赣运河和水库水源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进一步整合河湖周边山地文旅资源,谋划打造更高水平碧道文旅综合体。根据各县(市、区)水资源和产业特点,形成水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从中选取项目成熟度高、前景较好、企业投资意愿强烈、配套基础设施好的项目作为试点,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创新水资源资产管理模式。根据韶关市全民所有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水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机制、政府公示各类水价机制,完善水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配套的考核、报告、损害赔偿等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水资源资产管理模式,为下一步水资源价值化探索建立制度保障。
三是继续拓展价值化路径,发展水生态产业,认真总结推进价值化各项工作的经验,推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水+”模式,打造水生态产品全产业链。进一步发挥水务资源整合统筹机制作用,依托市属国资系统企业引入社会资本,搭建水资源运营平台。将水资源价值化工作列为招商引资重点,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推进规划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加快饮用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国企平台作用,引进高水平企业,统筹整合资源,做大做强“韶州印象”“宝林山”“丹霞山”等矿泉水品牌,切实用好南水水库优质水资源,打响我市饮用水品牌。
努力加快生态农产品产业发展
一是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要强化领导,从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不断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在财政奖补、信贷保险、农业用地、项目扶持等方面政策,加强指导与宣传,加大扶持力度,贯彻落实《韶关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十大行动方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良好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围绕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监测工作,同时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监测工作。
二是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继续抓好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工作,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的同时,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市场主导,引导龙头企业发挥产业化组织优势,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协议或制定章程,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紧密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一体化发展,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做大做强。
三是做大做强农业品牌体系。打响“韶关珍果”“韶关茶”“韶关兰花”“韶关食用菌”等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遴选和发布“韶关珍果”“韶关茶”品牌产品名录。持续加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粤字号”等农业品牌申报,力争新增5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0个“粤字号”农业品牌。
四是推进韶关农产品“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拓展韶关销区和产区两大市场,举办各类采购商走进产区活动,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省内外重要展示展销活动。充分发挥“善美韶农”推广之星队伍作用,开展全市“三农”工作自媒体宣传,借助各大社交平台优势广泛宣传我市优质特色农产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加强与中央电视台、南方农村报、珠江电视台、韶关日报、市广播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对接,加大韶关农业和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
努力增加森林资源产出效益
一是继续招大商、招好商。立足我市林业产业实际情况,加强规划引领,结合“百千万工程”,依据各地资源禀赋,调动资源,盘活资产,“大招商、招大商、招好商”,推动我市林业产业发展上规模、上档次。对列入林业产业链重点项目台账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服务,争取落地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和行业带动能力的项目。
二是持续推进国储林项目建设。根据国储林发展规划,在完成一期建设的同时,科学谋划二、三期项目,按照“成熟一块收储一块”的原则,分期分批分类推进400万亩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三是稳步推进竹产业发展。推进始兴县申报第二批广东省(竹)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项目和南雄、仁化竹产业园建设。重点围绕重组材、竹缠绕、竹纤维、刨花板以及延伸的竹木家具加工产业等,大力推进竹木精深加工,提高林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壮大林业经济。同时,加快推进新丰县林业资源保护和碳汇增值项目建设。
四是规范治理林地开发“小散乱”。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无序开发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各经营主体通过资源整合、政策性退出、依法依规回收等途径,规范林地资源利用,推动林地集约化经营,发展林业龙头企业,激发林地经营的规模效应。
努力发挥国有企业在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建章立制,形成合力。出台相关支持资产资源价值化的政策,包括:矿权出让和矿权设置;涉及土地、特许经营权的流转;市属国企资本运作平台建设等。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及认识,配合和支持市属国企依规参与相关项目,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支持配合市属国企市场化参与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并给予指导和配合洽谈实施模式、利益分配等具体事宜。
二是积极谋划,扎实推进。在谋划项目过程中,企业要充分分析及论证,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引入资本合作方等多渠道解决所需资金。企业要集中力量办好重点项目,通过以点带面、单点突破的方式,扎实推进国有资产资源价值化项目,避免摊子铺得太大,人财物力跟不上而造成项目的可持续性效果达不到预期。提升我市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意识和竞争意识,促进企业产业转型,助力于市属国企深化改革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注重效益,规范运营。秉着市属国企为政府创造价值的原则,追求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企业要注重练好内功,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确保企业运营的规范化。
四是加强合作,引进人才。市属国企结合参与的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特性,有针对性地引入高端专业人才和战略合作方,弥补资金、人才、管理、运营等方面的短板,按市场化模式依规承接资源资产价值化项目且实现价值最大化。
(民革韶关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