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统战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伟东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高冬瑞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巡察组副组长、巡察专员及巡察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陈伟东同志强调,要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政治担当,准确把握巡察的政治要求。大家要落实政治责任,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在巡察过程中只是分工不同,但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通过巡察帮助发现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更好地做到“两个维护”。
高冬瑞同志在发言中指出,一是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主动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觉悟,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全力支持,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全力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要把此次巡察工作当作一次学习提高、发现问题、整改规范的重要机会,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敢于直面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据悉,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委统战部巡察2个月,时间为2024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812738842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电子邮箱:sgswxcz01@163.com;并在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大楼二楼电梯口侧设置了联系信箱。还可通过微信扫描“巡察监督平台”二维码(如下图)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