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4〕110号)有关规定精神,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意见后,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将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全市性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武江区江湾镇瑶族村练屋村小组灌溉水渠建设等10个项目,现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限从2021年3月19日至3月25日。
联系人:赵伟明,联系电话:8873189。
附件:2021年度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