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实际,现将2016年韶关市民宗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上级会议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各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推进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深刻理解法治建设在民族宗教工作全局中的地位作用,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要加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提升“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依法履行义务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大力宣传与信教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房屋征收、税收、房地产、建筑、出版、文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权益保障工作,引导宗教界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结合省民宗委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为实现各类普法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五、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我局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把单位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工作总体布局,细化各项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依托读书班、辅导讲座、广场咨询、知识竞赛等多种载体平台,突出抓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推动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学法尊法守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继续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团体”、“法律进场所”、“法律进院校”等具有民宗特色的“法律六进”工作,精心设计富有特色和针对性强的载体,面向机关干部、民族乡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指导宗教组织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栏建立固定的法治宣传教育设施,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普法工作的广覆盖和强渗透。
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深化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加强政务服务网建设,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民族宗教领域专项工作的政策法规保障,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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