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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举办“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来源:统一战线 发表日期:2018-07-24 10:50:00

    7月23日上午,市民宗局举办“韶关市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市民宗局领导干部,各县(市、区)民宗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各全市性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南华寺、云门寺、东华寺、别传寺、大鉴寺全体执事,广东佛学院曹溪、云门学院教务长、教务主任、教导长、班主任等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市民宗局副局长江卫华主持,邀请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吴云辉作辅导报告。

吴云辉处长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宗教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我国的宗教基本政策、方针,《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情况和主要内容两个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读。吴云辉指出,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既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依据,也是宗教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与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息息相关。这次修订,解决了不少宗教界长期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为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扎实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江卫华副局长在总结中强调,认真学习、贯彻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必须端正思想,认真学习。一是各县(市、区)要组织对有关公职人员和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活动;二是要在全市开展《宗教事务条例》知识考试;三是要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不断加强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