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排查稳控,防范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失控。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宗教活动场所、打着宗教旗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宗教场所依据《韶关市民族宗教局 韶关市公安消防局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燃香规定,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香火进入殿堂。同时重点加强对人流密集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三、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安排人员在岗值守,完善值守应急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在节日期间,该局领导多次走访游客、信众多东华寺,检查监督安全工作和24小时值班制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