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韶关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传达落实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特别是黄强主任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引领,落实好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做好2018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好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政策措施,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根据2018年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2号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好省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谋划和推动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的能力,增强民族地区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以实施乡村振兴为契机,推进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特色村寨建设;二是继续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结合全域旅游、精准脱贫攻坚,落实好《广东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进韶关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安排使用好中央、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加大对特色村镇支持力度;三是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完善城市民族工服务管理协调机制和输出地与输入地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开展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试点工作;四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五是做好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体育工作。落实2017年全省民族地区文化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积极筹备参加第六届广东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六是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着力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提升宣传效果,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了解、掌握、遵守新修订《条例》。全面建立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完善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七是推动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建设学习型宗教活动场所。发挥宗教院校作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爱国主义精神。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宗教内部事务管理;八是着力做好宗教重点工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会议强调,要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要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会议通报了2017年全市民族宗教系信息工作情况,集体学习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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