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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召开民族宗教局长会议

来源:统一战线 发表日期:2017-03-01 10:24:00

    2月28日,韶关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学习传达国家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和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

韶关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文清年传达了国家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和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他指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要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来,以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为主线,重点抓好城市民族工作、宗教规范化管理、民族宗教领域重难点问题,进一步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为重点,做好民族工作。 一是深入继续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确保民族地区2018年与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并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好资金绩效评估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城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妥善处理涉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四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五是严肃认真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工作和少数民族学(考)生服务工作。

二、以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做好宗教工作。一是筹备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举办宗教工作干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开展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专题调研,健全全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二是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水平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加快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三是着力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协调处理市天主教红星综合厂房产遗留问题协调芙蓉山寺规划扩建有关工作协助做好东坪山正觉寺恢复重建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市佛教文化交流中心建设工作推进《韶关佛教史》编纂工;四是积极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宗教界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促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管理规范化指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宗教工作部门与宗教团体的交流,充分发挥全市性宗教团体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协助指导有关到期届满的宗教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加强宗教团体的自身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继续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和参与“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及精准扶贫工作;五是有效开展宗教文化友好交流交往活动发挥我市禅宗祖庭地位优势和禅宗文化在促进文化交流及文明融合中的独特优势,协助市佛教协会和有关寺院开展禅宗文化交流活动。

三、以排查不稳定因素为抓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全力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二是继续推动佛、道教界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推动“生态寺观”建设;三是加强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加强配合协调,及时正确应对重大网络宗教舆情重视民族宗教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四、以提高党性修养为根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筑牢思想道德高线,守住纪律规矩底线;二是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从严管党治党,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三是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会议就做好当前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座谈会商,集思广议,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做好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措施。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主要负责同志,韶关市民族宗教局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