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韶关市召开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现场会精神,研究分析当前城市民族工作形势和任务,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城市民族工作。
会议由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何伟青主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伟阳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浈江区、武江区、市公安局、市城管局4个单位作了经验发言。市民族宗教局书面通报了全市城市民族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现场会的召开,为我市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提供了指引和方向。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抓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城市民族工作水平,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要全面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市城市民族工作新局面。一、进一步提高对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现场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新途径、新办法,强化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的服务和管理,努力帮助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城市生活,推动各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交融;二、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一是完善城市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进社会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机构;三、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和法制建设。一是加大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四、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积极适应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流入,在增强开放性和包容性的同时,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予以关注,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和功能;五、切实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关心少数民族的工作生活,帮助外来少数民族解决困难,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保障他们的各项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使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生活,避免和坚决制止伤害民族感情和民族权益的事情发生;六、积极探索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建立起两地或多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和管理服务新机制。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民宗部门负责人及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约7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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