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韶关市民族宗教基本情况
(一)少数民族基本情况。
1.世居少数民族基本情况。韶关市是广东省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区之一,世居少数民族为瑶族和畲族,少数民族总人口约5.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其中瑶族3.2万人,畲族1.1万人,主要分布在乳源瑶族自治县和始兴县、南雄市、曲江区、翁源县、仁化县、乐昌市、武江区等8个县(市、区)的51个乡镇、130个行政村、376个自然村。辖有一个自治县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个民族乡即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
2.城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全市现有城市少数民族户籍人口4000多人,有瑶、壮、土家、苗、畲族等43个少数民族成份,主要在韶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务工。近年来,随着东西部交流的不断扩大,我市也出现了流动经商的少数民族人口。目前,全市有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等地的维吾尔族群众约60多人,以经营核桃、葡萄干等新疆土特产和烧烤档为主;来自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等地的回族、撒拉族群众,约250人,主要经营兰州拉面,有兰州拉面馆25家。
(二)宗教基本情况。韶关市是广东省宗教工作重点市之一。全市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四个宗教。现有全市性宗教团体4个,分别为韶关市佛教协会、韶关市道教协会、韶关市天主教爱国会和韶关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有宗教活动场所54处(其中佛教20处,道教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有宗教院校2所,分别是广东佛学院曹溪学院和云门学院;有宗教教职人员516人(其中佛教僧尼470人,道教乾道、坤道22人,天主教神父、修女3人,基督教牧师、长老、传道21人),宗教教徒约4万4千多人。
二、十二五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情况
韶关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两个共同”和宗教工作“两个根本”主题,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促进了民族宗教各项事业新发展。2012年市民宗局荣获“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先进集体”;2014年乳源瑶族自治县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市民宗局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5年12月,市民宗局梁妙珍同志被授予“全国民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为“十二五”韶关民族宗教工作划上了圆满句号。
(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谐发展。
一是民族经济加快发展。五年来,共安排中央、省、市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资金55573.5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2015年,乳源瑶族自治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5.9亿元,实现年均增长9%;深渡水瑶族乡实现农业生产总值7921.2万元,实现年均增长7%。
二是“三农”工作得到加强。全力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加大“两不具备”村庄整村推进工作,5年来,全市共异地迁移安置少数民族人口3298户、14316人,先后建成八一瑶族新村、政研新村等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4年,全市8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入选“十二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名录。积极培育新型农民,加强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种养技能。
三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加快交通公路建设,完成国道G323线乳源麦屋段、省道S249线乳源段路面改造;落实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建设项目522个,补助资金9648万元,建设乡镇客运站8个,乡镇客运站覆盖率100%,行政村客运候车亭79个。五年来,累计投入1.4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努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四是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和发展。乳源《瑶族刺绣》和《瑶族民歌》相继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十月朝”被评为广东省群众性文化活动优秀品牌,乳源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并列入广东省瑶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连续举办了2期韶关市瑶语瑶文培训班。
五是城市民族工作得到加强。以贯彻落实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快建立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管理服务机制,积极做好城市少数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间交流交往交融。在民族传统节日走访慰问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帮助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为新疆维吾尔族同胞在步行街设立4个临时摆卖点,为回族同胞减免有关证照办理费用,解决子女免费就近入学问题,安排好在韶归真的穆斯林入土等事宜。5年来,未发生严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事件。
六是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得到增强。进一步加大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2012年,举办了全市首届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49名35岁以下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了培训。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选送了6名副科以上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赴东莞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五年来,全市共录用10个少数民族成份公务员99名。
七是社会事业稳步发展。2011至2015年全市共有1004名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获得加分照顾,2013年到2015年全市共有495名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获得省财政每年1万元专项补助。2012年,乳源瑶族自治县、深渡水瑶族乡成功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县(镇)。2010年成功承办了第四届全省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团体总分第一名,2011年组团代表广东省参加第九届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4金、7银、4铜,2014年参加第五届全省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团体总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2015年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了4枚金牌、13枚银牌以及2枚铜牌的好成绩。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民族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
八是民族团结巩固发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2013年,全市7个村被评为“韶关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014年,深渡水瑶族乡等4个单位被评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赵天聪等5人被评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二)宗教事业和顺发展。
一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及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宗教人士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推动宗教场所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市天主教红星综合厂房产遗留问题,积极协调推动芙蓉山寺规划扩建和乳源东平山正觉寺恢复重建以及云门山生态文化保护区规划建设工作。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依法开展宗教专项整治和反邪教、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
二是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宗教工作部署,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对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予以规范。引导全市佛、道教界倡导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
三是积极弘扬禅宗文化。成功举办了纪念六祖惠能圆寂1300周年暨2013广东禅宗六祖文化节(韶关)系列活动,邀请了中央媒体开展“禅宗祖庭行”采访活动,发行了《南华寺》特种邮票,拍摄了大型电视纪录片《中华百寺·南华禅风》和专题宣传片《韶音佛国尽叶花》,其中《中华百寺·南华禅风》已在央视10台播出,助推了禅宗文化发展和韶关文化事业发展。圆满举办了以“慈悲、圆融、宏博”为主题的“2015中国佛教讲经交流会”。邀请台湾佛光山开山宗长、国际佛光会世界总会会长星云大师率团参访南华寺,拜谒六祖惠能真身,并在曹溪讲堂作主题讲座。积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协调当地政府为宗教活动提供接待、安保、交通、医疗卫生保障等服务措施,切实保障了活动顺利举办。
四是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宗教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做好对宗教界代表人士考察工作。做好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推荐优秀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省委统战部宗教人士学习班。
五是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全市宗教界参与“广东6.30扶贫济困日”和全国“宗教慈善周”活动,五年来,捐款约244万元,定向用于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全市公益慈善事业。组织全市宗教界开展植树护林活动,共发动宗教教职人员及信众约2000人次参与植树,在宗教场所周边植树约3万棵,投入资金近2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