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开始我担任政协乐昌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和常委,2006年和2011年又被选为政协乐昌市第八、九届政协委员及常委。多年来,我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活动,努力尽一名政协委员的职责,先后撰写提案十二件。在这十二件提案中,有九件立案,其中两件被列为重点提案。本人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界,大多数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说官不是官,说民不同于一般的民,在这样的特殊位置上,政协委员要做出一些成绩,发挥应有的作用,我认为应注意以下两点:
1、政协委员没有权力,但有权利。
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正当的权利:如在政协会议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政协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参与讨论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的权利,参与视察、参观和调研的权利,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提案的权利等等。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应当珍惜法律和政协章程赋予自己的这些权利,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届政协委员的任期有五年,如果每一位政协委员利用这五年的时间,都能充分运用自己的权利,做几件有意义的事情,那么我们乐昌政协就能为推动我们乐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2、政协委员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
应当说,能够有机会当一名政协委员,对个人而言是一种崇高的政治荣誉。政协是由各界别代表人士组成的政治协商机构,你能当一名政协委员,你就是你那个界别的代表人士。因此,政协可谓人才荟萃。相信许许多多没有机会当政协委员的都想当政协委员。但我认为,政协委员除了是一种荣誉之外,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一种政治责任。我们是社会各界别的代表,必须时刻带着“第三只眼”去观察社会、经济、文化层面,善于倾听群众、社会对政府工作的评价,提炼并形成一些能够推动、促进、改善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工作的建议。
有人说,政协委员提意见、发表评论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这种观点在某种意义上是对政协性质和工作的不了解或误解。其实,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要提出意见和建议,有话当然要说。但是说了是否能起到作用,能达到什么目的,这要从两方面来看。如果你说得不全面,不正确或者不可行,就可能是“白说”。如果你说的意见或建议正确,具有可操作性,则更大程度上可以“不白说”。政协委员说话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写提案来体现的,委员的提案能否被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或实施办理,关键的一条就在于我们“说”的质量。保证质量的前提是什么?就是要明白政协委员的责任,关心周围的人和事,关注百姓的需求和热议,深入生活,多观察,勤思考,认真调研,提出一些百姓关心、符合法律规定、政府又有能力去做的建议。如我2008年提出的《关于修复环城公路沉陷地段的建议》,就是根据当时环城公路开发区至北乡段道路沉陷,坑坑洼洼,车辆十分难行,群众反映强烈。我通过现场察看、核实之后提出了该提案并被列为重点提案,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督办,使修复工程得到较好落实,群众十分满意,还被评为优秀提案。如果我们只是关在屋子里想当然,不管他是哪一级的政协委员也是不可能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来的,还有可能闹出很多笑话。近几年有地方的政协委员就提出许多雷人的提案,比如卖淫合法化、结婚年龄降至十八岁、发行千元人民币大钞、外国人加入公务员队伍等等。这些提案的提出就是因为对我国基本国情和法律法规缺乏起码了解,而是关在屋子里想当然地提出来的。
老牛亦解韶光贵,不待扬鞭自奋蹄。作为政协委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念,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民生建言谋策,以敬业的精神、饱满的热情、强烈的责任感参政议政,用心诠释一名政协委员的神圣职责。(民盟乐昌市总支主委、乐昌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敏瑶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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